“巍巍金陵,滔滔大江,钟山花雨,千秋芬芳。一九三七,祸从天降,一二一三,古城沦丧……”12月13日晚上9点,校团委在运动场举行“勿忘国耻、牢记历史”第八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三百多名青年学子在烛光中齐唱国歌、默哀一分钟、共同宣读《和平宣言》,缅怀南京大屠杀的无辜死难同胞。
活动开始,师生齐唱国歌;之后全体肃立,向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默哀,同学们在摇曳的烛光中表达自己的哀思。在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市营2031班李姣的带领下,大家共同宣读《和平宣言》,一声声震耳欲聋的宣言,表达着学生们对死难者的哀悼及发奋图强的决心。
此次活动在学生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会计2133班邓琼同学说:“在国家公祭日参加这样的纪念活动,很有意义!青年一代的我们应该记住过去,更应该从先烈们身上汲取前进的力量,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国家公祭日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中的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所有死难同胞(包含慰安妇),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